欢迎来到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15855187095
律所成员
胡美玲律师
执业证号:13401****11575147
专长:法律诉讼
电话:15922336567
律所: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阅读数:0

姓名:胡美玲

性别:女

职业:专职律师

执业证号:13401****11575147

联系电话/微信:15922336567

电子邮件:391595415@qq.com

执业机构: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37层

胡美玲,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及刑事控告申诉、民商事案件代理。办理了大量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如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案件、行贿案件、诈骗案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涉恶案件、容留卖淫案件、猥亵儿童案件、故意杀人案件、故意伤害案件、故意毁坏财物案件、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等;代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如百万平行进口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离婚案件、民间借贷案件等。近两年,胡美玲律师辩护的案件取得两起“不起诉”、一起“免予刑事处罚”。

胡美玲律师拥有丰富的互联网媒体行业工作经验,曾供职于今日头条&抖音安徽公司,对民商法、广告法及企业合规等法律法规有较深入的研究。2023年1月,胡美玲律师应邀为合肥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广告合规专题培训。

 

胡美玲律师办理部分案件简介:

刑事案件

1.合肥猥亵儿童案【点击查看详情】

孔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犯罪,被合肥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后被羁押于合肥市看守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孔某某,了解详细案情,进行专业法律分析。会见结束后,律师第一时间联系侦查人员,沟通案情,申请取保候审,并前往案发地点调查取证,研究案情,认为本案证据不足。律师在得知侦查人员已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后,及时与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沟通案情,提交了详细的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检察院经开会研究决定,对孔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2.广西公安网上追逃帮信案【点击查看详情】

合肥姚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经介绍前往江西省办理贷款,提供了银行卡及身份证做银行流水资料,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合肥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前往办案地点,与民警沟通案情,了解到姚某某系网上追逃人员,办案机关是广西某地公安局。律师会见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广西公安,在了解到广西公安已抵达合肥,及时前往办案地点等待办案人员,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提出姚某某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律师现场等待6小时后,成功为网上追逃帮信案嫌疑人姚某某办理取保候审。

3.安徽省高院三次撤销合肥中院判决的鹦鹉案【点击查看详情】

一审法院认定八名被告人均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部分被告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改判后(降低上诉人刑期),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期间内,省高院撤销二审法院判决,发回二审法院重审,二审法院第二次改判(第二次降低上诉被告刑期),第二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期间内,恰逢两高出台《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解释》。律师介入后,经查阅一审、二审材料,研究最新的《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解释》,律师认为,本案尚在二审核准阶段,判决尚未生效,应报请核准对全案进行审查。基于涉案鹦鹉系人工繁育,本案八名被告人自愿认罪且具有自首或坦白情节、退缴违法所得、赔偿生态资源损失等情节,本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不作为犯罪处理。律师及时提交了“全案可不作为犯罪处理”辩护意见,安徽省高院已于2022年5月第二次撤销合肥中院的二审判决,案件第三次来到二审审理阶段。2022年7月,合肥中院作出裁定,发回肥东县法院重新审判。2022年10月,肥东县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准许肥东县检察院,仅仅撤回对第一、第二被告人的起诉。目前,第三至第八被告人申诉中。

4.滁州二十年前无名女尸案【点击查看详情】

律师于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庭前会议提出10大未解之谜,导致合议庭成员更换,庭审时控辩双方激烈对抗,当庭发表谁动了“尸体”的辩护意见,在没有谅解的情况下,一审公开宣判,无期徒刑。接受二审委托后,律师赶赴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阅卷(一审正卷),发掘10大程序辩护要点,就本案多项未查清事实及程序问题提交15000余字辩护意见,与二审法官多次沟通。二审法官对律师专业表示认可,但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已充分考虑许某某法定、酌定从宽情节,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许某某及其家属对律师工作表示感谢。

5.合肥某代餐减肥产品涉嫌传销案【点击查看详情】

本案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涉及区域广,案情复杂。律师对案件仔细研判后,认为该公司运营模式的实质既非“拉人头”也非收取“入门费”,不属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规定的任何一种行为模式,且不存在任何欺诈行为。在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细节之后,律师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并递交了取保申请,本案所有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全部取保候审。

6.六安郭某故意毁坏财物案【点击查看详情】

审查起诉阶段介入,重点打击涉案房屋价格,查勘现场,仔细阅卷,和检察官充分沟通,提交建议不起诉辩护意见,经召开听证会,后不起诉。

7.六安三人恶势力团伙案

本案是只有三人的恶势力团伙,一审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十年。承办律师接受二审委托后,积极调查取证,前往案发现场实地勘察,提交多份书面意见,现案件已审理完毕。

8.合肥民警容留卖淫案

合肥某民警因在持股酒店容留他人卖淫,被公安机关指控组织卖淫罪。律师介入后,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详细辩护意见,与检察机关多次沟通,最终全案更改定性为容留、介绍卖淫罪,检察院量刑建议一年零六个月,目前案件进入二审阶段。

9.安徽某地企业行贿千万余元案

某公司系安徽省某地明星企业,在当地有多家子公司和运营基地,在企业发展初期曾涉嫌行贿千万余元。后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关联人员持续以此要挟、索取财物,企业负责人不堪其扰。在接受咨询后,律师结合当前的刑事政策、企业发展的状况、刑事法律风险等进行了详细地分析,使企业负责人坚定了信心和决心。依据事实,律师制作了详细的控告材料和投案自首材料,后相关部门分别立案处理。企业负责人在积极配合监委调查后,因主动到案及时、积极配合、犯罪情节轻微,做了无罪化处理。现企业已正常运营,运营状况良好。

10.阜阳某企业家行贿案

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家,被指控与工程合伙人共同行贿近200万元,其只认可本人经手行贿的20余万元。律师阅卷及会见当事人后,认为对当事人行贿金额的指控事实不清,认定共同犯罪证据不足,并且该案讯问笔录等关键证据缺失,现有证据不能相互印证,无法形成完整、稳定的证据链。律师提交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调取证据申请书等各项申请,同时提出了轻罪辩护观点和理由,目前案件在二审审理阶段。

11.合肥王某“数百万房产销售”诈骗案

合肥房产销售王某卖房过程中涉嫌诈骗,涉案金额上百万。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第一时间阅卷,在阅卷及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后,多次提交了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补充意见、调取证据申请及无罪证据,后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经退查后,承办检察官采纳辩护意见,以证据不足为由对王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12.铜陵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罪案

本案涉案金额过亿元,造成税款流失近四千万元,案情重大、复杂。在对案件进行仔细研判之后,由于本案的特殊性,自第一天接受委托起,律师在24天内会见当事人5次,与公安机关当面沟通3次,电话沟通数十次,最终使当事人在侦查阶段被成功取保候审。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第一时间阅卷,全面审查和整理了在案卷宗中所有关于犯罪嫌疑人C某的证据部分,并详细进行罗列,从而提出本案证据不足,C某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建议检察院不予起诉,并提交了详细的书面辩护意见。最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13.安徽民营企业家程某某诈骗案

安徽民营企业家因提供公司账户涉嫌诈骗1800余万。一审接受委托后,律师从证据细节出发对诈骗金额提出质疑,检察院将指控金额下调至1500余万,庭审中律师对案件定性以及犯罪数额两个问题提出了两万余字的辩护意见,一审法院认定诈骗600余万元,程某某不服上诉,案件目前处于二审阶段。

14.肥西某交警徇私枉法案

肥西某交警在多年前的一起醉驾案件处理中,因参与了部分办理工作,被各级检察院、监察委先后断断续续地调查了数年,并被某市检察院刑事拘留。律师介入后成功申请取保候审,经过与检察院多轮沟通,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对该交警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民商事案件

15.合肥百万平行进口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合肥某汽车销售公司因售卖百万平行进口车涉嫌欺诈,被消费者起诉退一赔三。律师接受被告汽车销售公司的委托后,认真研究案情,查阅了大量平行进口车资料,认为汽车销售公司审核了车辆进口的官方手续,在交付车辆前将知晓的关于车辆的所有信息告知消费者,已履行告知义务,汽车销售公司自始至终不存在欺诈的故意和行为,也无任何证据表明汽车销售公司有隐瞒案涉车辆相关信息的故意和行为,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16.北京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上海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北京某运输有限公司在航空货物运输业务合作中产生纠纷,杨某是被告北京某运输有限公司的业务代表,一直代表该公司与原告上海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运输服务交易,因杨某突然死亡,被告拒绝支付运输款,原告起诉至法院,律师接受委托后,提出“即使认定杨某在公司内部存在违规行为,杨某依然构成表见代理”等意见,最终一审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以上为胡美玲律师办理的部分典型案例,未完待续……

 

胡美玲律师部分原创文章:

如何调取微信、支付宝交易流水证明?自助流程全解

合肥五例阳性一家人 或将面临何种法律风险

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

一篇辩护词救一条命

 

胡美玲律师对外授课:

吴强强、胡美玲律师应邀为网络科技公司开展合规专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