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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义飞无罪案例三十四:W某涉佛事诈骗案获存疑不起诉

来源:www.055112.com  发布:2026-04-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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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义飞、李井方律师辩护再添无罪案例,W某涉佛事诈骗案获存疑不起诉

苏义飞律师、李井方律师共同辩护W某通过虚构禅寺放生、供灯、举办法会、佛像贴金等佛事项目,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涉嫌诈骗罪。2020年9月,案件迎来圆满结局。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对W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当事人W某终获清白,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案情回顾:公司法人被控借佛事之名诈骗

W某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安机关指控称,W某在得知某禅寺开展线上佛事活动后,主动与禅寺住持取得联系,后通过虚构禅寺放生、供灯、举办法会、佛像贴金等佛事项目,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涉嫌诈骗罪。

案件侦查阶段,W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W某家属第一时间委托苏义飞、李井方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精准辩护:紧扣证据链缺陷,力主事实不清

接受委托后,两位辩护律师迅速会见W某,全面了解案情,并仔细梳理在案证据。经分析,苏义飞律师、李井方律师认为,本案在主观非法占有目的、客观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以及被害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等诈骗罪核心构成要件上,均存在重大疑点,指控W某构成犯罪的证据链未能闭合。

在侦查阶段,辩护人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提出W某的行为可能不构成诈骗罪,并依法申请不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W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W某随后得以取保候审,暂时恢复人身自由。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两位律师进一步深入阅卷,反复论证,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从证据链的完整性、指控事实的模糊性以及有利于嫌疑人原则等角度,系统阐述了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理由。辩护人明确指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W某具有虚构事实的故意,亦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依法不应提起公诉。

结果: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经过苏义飞、李井方律师的不懈努力,检察机关最终全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对W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这一结果意味着,W某在法律上未被认定为犯罪,不会留下案底,其人生和事业避免了灾难性后果。本案再次彰显了刑事辩护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防范冤错案件中的重要作用,也体现了“疑罪从无”的现代法治理念在司法实践中的落地。

当事人感言:感谢律师专业辩护,捍卫法治尊严

历经数月煎熬,终于迎来公正结果。W某对苏义飞、李井方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深表感激,特意向两位律师赠送锦旗,感谢他们“为民解忧、捍卫公正”的辛勤付出。W某表示,是律师的坚持与专业让他重获清白,也让他更加坚信法律的公正。

律师提醒:涉佛事类活动须规范,刑事辩护重在把握“黄金期”

苏义飞律师提醒,近年来利用或假借宗教、佛事等活动实施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相关从业者应严守法律底线,确保所有募捐、法会、供养等行为公开透明、合法合规。同时,一旦被刑事立案,当事人及家属应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把握侦查“黄金期”,争取最佳辩护效果。

李井方律师表示,存疑不起诉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重要制度,体现了“疑罪从无”的法治精神。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依法发现案件疑点、推动证据审查,确保无辜者不受追究。本案的成功辩护,再次印证了“证据定案”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关键作用。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专业、诚信、高效”的服务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屡创佳绩。未来,金亚太刑辩团队将继续以精湛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