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简介】
2024年月日13时左右,张某驾驶xxxxx号小型轿车在某某路与某某路交口东侧100米附近停车开门时,撞到陈某某驾驶的皖AGxxxxx号二轮电动车,致陈某某倒地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后陈某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张某前来咨询并委托丁帅律师处理此次交通事故相关事宜。
【办理经过】
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张某承担全责的可能性比较大。因此建议张某在事故认定书下来之前,应第一时间先拿到受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后经过几次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并获得了受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同时,交警部门也认定,张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办案结果】
后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取保候审。经过多次和检察院沟通并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加上有各种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最终检察院决定对张某不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