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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认罪认罚十年到五年半:一场刑辩律师的"证据翻盘战"

来源:www.055112.com  发布:2025-07-05  浏览:

《从认罪认罚十年到五年半:一场刑辩律师的"证据翻盘战"》

 ——法院阶段介入+当事人有前科,仍实现刑期"腰斩"的实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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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2025年7月4日,苏义飞、金雨爽律师代理的某合同诈骗案一审尘埃落定。在当事人已签署十年量刑具结书且有两次刑事前科、未认罚的不利情况下,通过半年攻坚,最终获判五年六个月,刑期缩减近半。

[案件难点]

• 时间劣势:法院阶段才接受委托 ,阅卷后几天即通知开庭时间 

• 程序固化: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反悔  

• 证据困境:需推翻已获司法鉴定的关键证据  

[破局之路]

本案属于租赁汽车后质押的“两头骗”的诈骗行为,这种合同诈骗模式,实践中比较多发,主要争议点在于,第一,罪名是合同诈骗罪还是诈骗罪;第二,犯罪金额是车辆价格还是质押金额。我们这个案件的争议点在于后者,其次,关于车辆价格的争议,涉案的两辆车分别是路虎揽胜和丰田埃尔法,都是豪车,鉴定价格总额在100万以上,所以检察院最初就低给了十年的量刑。

→死磕证据链 

辩护人阅卷后,首先针对哪个金额作为受害金额去辩护,发现效果不佳,合肥这边实践判例中多数以车辆价格作为受害金额。所以,调转方向,换个思路,考虑鉴定价格的问题。当时辩护人对车不是很了解,下载了很多二手车APP,也询问了身边一些懂车的朋友,发现对于这个价格,大家普遍认为价格过高,实际生活中卖不到这个价。但是,如何把“想法”转变为“证据”,需要法定理由,让法院能同意我们的重新鉴定申请。

→技术性抗辩

那段时间辩护人检索了大量案例还有车辆方面的知识,最后锁定到车辆是否出过事故这一块,期间摸索过很多,最后自费在某平台上查询到车辆曾出过事故,并赶紧把这一线索提供给法院,申请重新鉴定,此时法院已经通知我开庭时间,并明确表示现有证据已经足够,不需要重新鉴定,辩护人只能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好在法院同意了这一申请。在庭前会议上,鉴定人对车辆情况一问三不知,至此,法院终于同意了我们鉴定申请,但第一次退查只查出一辆车的事故情况,鉴定价格有所下降,但仍在一百万以上,期间侦查机关联系到我,明确告知已经查清了车辆情况,鉴定价格没有问题。

在经历了几天沮丧之后,辩护人又通过各种方式自费查询第二辆车的事故情况,期间还被黄牛骗了500元,功夫不负有心人,辩护人找到了新的线索,中间又开了第二次庭,这次庭审除了车辆价格争议之外,对从犯的问题也进行了大量辩护说理,开完庭后法官决定二次退查。

→量刑博弈

终于在等待两个月之后,新的证据查实,两辆车的价格降到99万8,法定刑期总算降到了第二档。此外,其余的辩护意见也得到重视,争取到了作用较小的主犯,我的当事人在有两次行政处罚、两次刑事处罚的前提下,刑期比第一被告(初犯)低了3个月。

至此,本案经过两次申请退查、三次庭审交锋、十余次会见重构事实,最终将刑期缩减近半。 

 

[律师手记]

律师不具有超能力,我们无法改变事实,但我们可以从纷繁复杂的事情中抽丝剥茧、发现并还原那些遗漏的、被疏忽的真相,刑辩律师的价值,就是发现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的每一个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