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电话15855187095
刑事辩护

安徽省关于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量刑指导意见

来源:www.055112.com  发布:2019-04-09  浏览:

      《刑法》第二百九十七条【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由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每年都会出现新变化,苏义飞律师将在此网站页面每年更新一次该罪名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九条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七条)]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