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涉黑涉恶典型案例之二:沧州黄骅市闫某等人恶势力犯罪案典型案例
黄骅市人民法院
案由
聚众斗殴罪
案件类型
刑事一审
审理程序
一审
基本案情
黄骅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被告人闫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实施非法发放高利贷、办理手机分期套现、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与被告人邓某恒、王某朋等十余人纠集在一起,组织、指使上述人员通过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方式暴力讨债,期间又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闫某为首,被告人邓某恒、王某朋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黄骅市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裁判结果
黄骅市人民法院认为,该犯罪团伙形成了以闫某为首,被告人邓某恒、王某朋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依照法律相关规定,认定被告人闫某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组织卖淫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两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刑事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