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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江浩2014年12月26日进入失信人名单

来源:www.055112.com  发布:2016-04-04  浏览:
失信人
诉讼地位: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江浩
被执行人类型: 自然人
证件号码: 342401196812084437
被执行人性别: 男性
被执行人年龄: 45
案号: (2013)合执字第00208号
立案日期: 2013-04-19
执行法院: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结案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江浩偿还申请人赵峰借款本金人民币642.4457万元以及利息(利息自2012年3月23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日止,以人民币642.4457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2.被执行人江浩偿还申请人赵峰利息57.6059万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被执行人失信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发布日期: 201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