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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丈夫违反忠诚协议离婚房产归妻子

来源:www.055112.com  发布:2013-12-16  浏览:
     “杨某应忠诚于陆某,和第三者陈某断绝来往,如果再出现婚外情导致离婚,婚后购买的住房归陆某所有。”这是一对夫妻签订的忠诚协议的内容。不过。一纸协议并没有拴住丈夫出轨的脚步。在丈夫再次出轨后,妻子持丈夫的QQ聊天记录为证据,以丈夫违反了忠诚协议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房产归其所有。近日,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离婚案件,丈夫杨某因违反忠诚协议的约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时放弃了共有房产的所有权。

2005年9月,陆某与杨某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按揭购买了本市某小区住房一套。2009年,陆某发现丈夫杨某在外有第三者陈某,提出离婚。但杨某不同意,恳求陆某看在孩子的面子上原谅他,并写下书面保证:约定杨某应忠诚于陆某,和第三者陈某断绝来往,如果再出现婚外情导致离婚,婚后购买的住房归陆某所有。可幸福的生活刚过两年,陆某再次发现丈夫出轨了。2012年3月,陆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杨某辩称:同意离婚,也同意房屋归妻子所有的请求。

庭审中陆某坦陈,签订忠诚协议的目的就是丈夫的行为让其对婚姻产生了不安全感,将来一旦双方真的走到了离婚的地步,双方不会再为财产争个头破血流,其不敢想象无家可归的日子会是这样,所以想给自己和孩子的生活能够有个基本保障。也给丈夫提个醒,在财产方面对他有所约束,增加其离婚的成本,告诫其不得做出越轨之事。可真的没有想到,丈夫最终还是再次出轨了。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自愿签订忠诚协议。说明夫妻双方愿意通过契约的方式,履行法律所规定的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义务,并自觉承担违反协议时所设定的民事责任。由于该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合法有效,法院予以认可。经调解,陆某和杨某离婚,坐落于蚌埠某小区住房归陆某所有,该房剩余按揭贷款由其自行偿还。

法官说法: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为了维护婚姻关系的纯洁性和稳定性,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的约定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诚的协议。其关键之处就在于约定了一方违反协议时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即若一方出现了背叛另外一方的不忠行为(如婚外情等),就需要向守约方赔偿一定数额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