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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张鸣2014年12月26日进入失信人名单

来源:www.055112.com  发布:2016-04-10  浏览:
失信人
诉讼地位: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张鸣
被执行人类型: 自然人
证件号码: 340104196309200518
被执行人性别: 男性
被执行人年龄: 49
案号: (2012)合执字第00220号
立案日期: 2012-08-07
执行法院: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结案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鸣、王新征应于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许春荣借款3411000元及利息70039.20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标准,1266000元自2011年10月8日起计算至同年12月7日为25995.20元;2145000元自2011年10月17日起计算至同年12月7日为44044元),合计为3480039.20元;之后的逾期付款违约金顺延计算至本清日止; 二、被告
被执行人失信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发布日期: 201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