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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汤存能2014年12月26日进入失信人名单

来源:www.055112.com  发布:2016-04-06  浏览:
失信人
诉讼地位: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汤存能
被执行人类型: 自然人
证件号码: 342401197710157935
被执行人性别: 男性
被执行人年龄: 36
案号: (2013)合执字第00117号
立案日期: 2013-02-05
执行法院: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结案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汤存能偿还刘国武借款4120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从2012年7月19日起算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的清偿日止),限于2012年11月29日前付清。 2.汤存能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汤存能承担案件受理费254619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59619元。
被执行人失信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发布日期: 2014-12-26